进出口报关单“品牌类型”和“出口享惠情况

“品牌类型”和“出口享惠情况”如何填写?

一、品牌类型的填写

 “品牌类型” (进出口必填项)品牌类型,选填范围:“无品牌”“境内自主品牌”“境内收购品牌”“境外品牌(贴牌生产)”“境外品牌(其他)”五个项目。

0.“无品牌”,是指进出口商品或包装上免除任何标志或牌名的情形。通常这种就是出口商品包装上无任何标志或字母、牌名、简称无牌,温馨提示:凡是牌子有字母,或者其他标志,都属于牌子,都需要在装箱单清单注明,如打无牌,一旦海关查验,很难解释,查验通过!

1.“境内自主品牌”,是指由境内企业自主开发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。例如格力、美的、三一重工、申联中科、华为等自主品牌!

2.“境内收购品牌”,是指境内企业收购的原境外品牌。例如,吉利收购沃尔沃,海信收购东芝等企业收购国外(境外)品牌! 

3.“境外品牌(贴牌生产)”,是指境内企业代工贴牌生产中使用的境外品牌。具体是国外客户提供牌子型号规格,由国内企业代工贴牌生产!尤其是国内很多外贸出口型企业占了很大比例!

4.“境外品牌(其他)”,是指除代工贴牌生产以外使用的境外品牌。例如:耐克、米老鼠、阿迪达斯、史努比、Hello Kitty、加菲猫、机器猫、芭比娃娃、蒙奇奇、迪士尼等境外品牌,需要境外企业授权到国内工厂方可生产,否则属于侵权,仿牌,一旦查验,上缉私科法规处,其次,像这种海关有备案的牌子,需拿到网上授权才可申报!授权到指定报关抬头,特别提醒,纸质授权书海关不认可,除非是未在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系统备案,但的确属于需要提供授权的知名品牌,按往常要求提供有效的纸质授权书!

二、出口享惠情况的填写

“出口享惠情况”(出口必填项)选填范围:“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不享受优惠关税”、“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享受优惠关税”、“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享受优惠关税”三个项目。

报关单在填报“商品名称、规格型号”项目时,“出口享惠情况”作为第二个申报要素项弹出填报窗口。填报窗口显示以下选项:

“0 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不享受优惠关税”

“1 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享受优惠关税”

“2 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享受优惠关税”

“3 不适用于进口报关单”

 (一)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根据实际情况,选择“0”、“1”、“2”三个选项填报,各选项具体含义为:

“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不享受优惠关税”,是指出口货物没有计划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享受优惠关税;

“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享受优惠关税”,是指出口货物计划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享受优惠关税;

“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享受优惠关税”,是指出口货物在出口申报时不能确定最终目的国(地区),以尽可能预知的最后运往国(地区)为最终目的国(地区)进行申报。

特别注意:出口货物代理人不确定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计划享受优惠关税情况的,不属于填报选项“2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享受优惠关税”的适用范围。

(二)进口报关单无需填报“出口享惠情况”栏目,系统自动为该项赋值为“3不适用于进口报关单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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